第一届“机电之星”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4-21 点击数: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机 电 工 程 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培育和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集体及青年学生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应用型人才。机电工程系决定开展第一届“机电之星”集体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集体:机电工程系所有专业、班级、寝室等集体

个人:机电工程系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二、评选类型
    

第一届“机电之星”评选类型为:专业之星、班级之星、宿舍之星、学习之星、科技之星、创业之星、学干之星、自强之星、宣传之星、党团之星、体育之星、社团之星、公益之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以律己、遵纪守法,在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关心集体,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积极参加学校、 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教育、公益、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 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4.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

    四、申请条件及评选细则

集体奖项:“专业之星”、“班级之星”“宿舍之星”

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

1.集体获得院级以上荣誉三次以上;

2.集体在考研录取率、四六级通过率等体现学风建设方面名列系部前三名的集体;

3.专业或班集体中学生在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率达30%以上;

4.集体对院系有过突出贡献。

个人奖项:

(一)“学习之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均要符合)

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突出,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10%。

2.外语通过CET-4。

3.获得过国家级奖学金一次或院级一等奖学金两次以上。

4.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一次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两次以上;

(二)“科技之星”

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

1.参加科技创新类竞赛活动,个人赛获得全国一等奖一次或者省级(含省级)一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两次及以上(没有省级预选赛的全国性赛事视为省级获奖,下同);

2.所在团队参加科技创新类活动,获得全国一等奖一次或者省级(含省级)一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两次及以上,在团队中担任主力队员(全国一等奖排名前3、全国二等奖排名前2、全国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排名前1);

3.拥有独立的发明创造作品,并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认定;或者所在团队的发明创造作品获省级(含省级)以上鉴定立项,在团队中担任主力队员(排名前2,下同)。

(三)“创业之星”

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

1.自主创业,创业项目获得较好收益;

2.所在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获得较好收益,是团队中的骨干成员;

3.参加创业竞赛活动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或者所在团队参加创业类竞赛活动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在团队中担任主要队员。

(四)“学干之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均要符合)

1.担任学生干部2年以上,有较好的工作成绩,得到师生的认可;

2.积极组织各类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所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3.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4.学习刻苦,勤于钻研,自入学以来学年综合测评列本班前1/2;

五)“自强之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均要符合)

1.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热爱集体,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2.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尊自信,在困境中能自立自强,拼搏奋进;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4.自强事迹具有较大影响力。

(六)“宣传之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均要符合)

1.在各级学生组织从事宣传工作,表现突出,获得师生认可;

2.热爱宣传工作,在各类宣传报道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院级(含院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3.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宣传媒体上发表报道、评论、文学作品。

(七)“党员之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均要符合)

1.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习成绩优良,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专业前10%之内,获得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同学,积极主动地配合党组织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党性强,作风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大局意识、组织观念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者优先考虑。

(八)“体育之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均要符合)

1.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体育锻炼中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具有较强的拼搏精神;

2.身体素质好,爱好体育运动,具有一定的体育知识,至少有一项体育运动特长;

3.积极参加院级(含院级)以上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所在团队或个人获得校级第二名及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九)“社团之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均要符合)

1.从事社团工作2年以上,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学院及系部社团工作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2.热爱社团,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团活动,为繁荣校园社团文化做出积极贡献,获院级(含院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3.所在社团或社团相关组织的工作获得领导、老师、同学的认可,在学校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十)“公益之星”

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均要符合)

1.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乐于助人,感恩笃学,在扶贫、助学、助残、志愿服务方面有典型事迹;

2.能够长期坚持,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公益服务活动,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服务周期累计不少于2年;

3.在江西青年志愿者网站等注册成为志愿者。

      、评选办法及流程


评选活动分报名、初评、复评、终评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阶段(2021年4月22日——4月28日)

广大机电工程系集体或个人可通过自荐申请,老师、同学、班级、寝室推荐报名(均附400字左右简历和详细事迹材料)等方式参加,名额不限,将申报材料交至系辅导员办公室,由系辅导员统一上报至系评选工作办公室,系评选委员会将公布申报名单。

申报材料的要求: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详细事迹材料,要求所有上报材料都需纸质文档一份装至文件袋中,同时提交电子文档;2.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能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原件现场审核结束后返还)3.申请材料需用Word格式排版,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四号字体加粗,其他内容用小四号字体,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专业之星、班级之星、宿舍之星、自强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还需提供一份100字的简短事迹材料)

4月28日之内各辅导员收取申报材料,并提交电子稿文件的申报汇总名单至系评选工作办公室。

(二)初评阶段2021年4月

评选委员会将按评选条件对各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初评,各单项中分别评选出2到5名复评候选集体或个人,张榜公布复评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并设立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复评候选人公示、公布时间:4月28日--4月30日

(三)复评阶段(2021年5月)

评选委员会将按评选条件进行复评,从每个典型提名1-3名候选人(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并产生1名正式候选人(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并在系宣传栏、系团总支微信平台和系网站上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

正式候选人公示、公布时间:5月

(四)终评阶段(2021年5月-6月)

评选委员会将组织正式候选集体和个人举办事迹介绍会,使广大同学充分了解候选人事迹,最终结果由系评选委员会通过一定形式进行终评产生。

本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设立监督信箱(设在主教8楼机电工程系信箱)和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97-8312738)。

五、表彰和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最终获评的集体或个人将被授予“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机电工程系第一届‘机电之星’之‘XX之星’”荣誉称号,奖励金额为1000-1500元,其他候选人将被授予“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机电工程系第一届‘机电之星’之‘XX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奖励金额为500-1000元。

在终评正式候选人确定以后,机电工程系将在官方微信开通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授予票数最高的集体和个人“最佳人气奖”,奖励金额1000元。

希望广大同学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评选出心目中的“机电之星”,树立我们身边的要榜样,使他们能真正发挥榜样的作用。希望各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活动,做好相关的评选工作。


六、解释权说明


最终解释权由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机电工程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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